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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保护乡镇企业合法权益、规范向重点 乡镇企业检查收费行为的通知
当前,我县乡镇企业发展处于低谷阶段,第一季度主要经济指标严重下滑,生产形势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近期通过对乡镇企业的广泛调研和召开乡镇企业厂长、经理座谈会,针对目前乡镇企业存在的问题,县委、县政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认识,强化发展乡镇企业的主体意识 1、坚持发展不动摇。发展乡镇企业是一个具有全局意义的大战略。小平同志盛赞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是振兴农村经济的必由之路。江泽民总书记对乡镇企业始终给予高度关注,多次就乡镇企业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乡镇企业是我国亿万农民的一个伟大创造,也是党领导改革开放所取得的一项巨大成就。在我们这样一个农村人口占大多数的国家搞现代化,发展乡镇企业是一项重大战略,一个长期的根本方针。要深刻认识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对提高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进程,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保持社会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们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坚持加快发展不动摇,再创发展新优势,全力推进以提高整体素质、增强综合竞争力为核心的乡镇企业二次创业。 2、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今年将在电视台开辟专栏,宣传发展乡镇企业的重要意义、乡镇企业对社会所做的贡献、发展乡镇企业典型,宣传发展乡镇企业的成功经验,摒弃人们对乡镇企业的误会,重塑乡镇企业的地位和形象。 3、强化发展主体意识。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强化乡镇企业主体意识,切实把发展乡镇企业作为经济工作的主攻方向。做到形势再变,乡镇企业的地位不能变;困难再大,加快发展的目标不能改;议论再多,发展乡镇企业的声音不能低;事情再忙,抓乡镇企业的精力不能减。 4、签订目标责任状。今年县政府将与各乡镇政府签订年度乡镇企业目标责任状,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县委、县政府将每季度召开一次乡镇主要负责人和县直有关部门参加的高规格的调度会,乡企委每月召开一次20家骨干企业厂长(经理)座谈会,专门听取乡镇企业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乡镇企业工作,帮助解决企业面临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二、优化结构,努力提高乡镇企业整体水平 5、优化产业结构。今年,我县将优先发展第三产业,扶持壮大第二产业,优化提高第一产业;立足于资源优势,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出台一系列促进三产发展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尤其是民间投资兴办各类三产企业。通过调整,使我县乡镇企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力争“十五”末全县乡镇企业第三产业比重由目前的26%提高到32%以上。 6、优化布局结构。乡镇企业布局分散,仍是制约我县乡镇企业发展的一大因素,“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格局还没从根本上得到改变。今年我县乡镇企业布局调整方向要沿公路、沿集镇、沿工业小区发展乡镇企业,形成常兴----范集、双涧----田桥两个工业走廊。要积极引导乡镇企业集中连片发展,加快工业小区建设,充分发挥乡镇企业的集聚效应。要把乡镇企业的发展与小城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新办企业原则上要建在小区及小城镇内,对不在工业区、小城镇的集体企业有计划地向工业小区和小城镇迁移。 7、优化组织结构。今年,我县将坚持扶优扶强的企业组织发展战略,对乡镇企业实行重点突破、整体推进,高起点、大规模、集聚式发展,组建、增大企业集团。一方面,致力于将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在原有7家企业集团的基础上,今年再力争组建万洁、朱家食品、城关建筑建材、双涧精粉等4家集团;另一方面,今年将重点扶持振华、牛王、淮中等20家骨干企业,在项目、技术、人才、信息、管理等方面倾斜投入,部分项目力争进入省市立项,把现有企业规模做大,产品做优,效益做好,充分发挥龙头规模效应。 8、优化产品结构。一方面要通过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品,对适应市场需求的现有产品,加大扶持力度,力争今年开发新产品20个。另一方面要实施名牌战略,不断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和短线产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名特优新产品,逐步使我县乡镇企业产品由一般向名牌转变,由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转变,由传统向“特优新”转变。今后一段时间,我县将重点培育10个在省内外叫得响的名牌。 三、深化改革,再创乡镇企业发展的新优势 9、大力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农村个体私营企业是乡镇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阶段乡镇企业发展最具活力的增长点。要把发展农村个体私营企业作为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主攻方向,让个体私营企业在乡镇企业中唱主角,在具域经济中挑大梁。发展农村个体私营企业重点在现有集体企业改制、启动民资、招商引资、搞好服务、优化环境等方面力求取得实质性进展。赋予农村个体私营企业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其他经济成份同等待遇,一视同仁,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不限发展比例,不限发展速度,不限经营范围,不限经营方式,不限经营规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依法保护力度,加大环境整治力度。 10、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积极调整和优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结构,将股权适当向经营管理层集中。建立股权流转机制,允许企业内部股权转让。继续鼓励和引导中小集体企业通过租赁、承包、拍卖、托管等形式经营机制,激发企业活力。 11、全面启动民间资金。把启动民资作为乡镇企业筹资的主渠道,进一步调动农民和社会各界投资兴办农村个体私营企业的积极性,有关部门要为农民投资做好引导和服务工作。农民个人独资兴办私营企业,除符合国家税法规定行业免征营业税外,开业1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他人员兴办农村个体私营企业,享受《乡镇企业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12、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充分抓住牛群到我县挂职副县长的良好机遇,采取网上招商、委托招商、东西合作等手段,实行“低门槛”、“零门槛”政策,吸引县外、国外的客商来蒙城投资,重点嫁接现有企业、盘活闲置资产及兴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创办农村私营企业,今年将制定有关政策,对招商引资有功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外商投资兴办企业,要提从优惠政策,为企业搞好一切服务。 四、加速实施科教兴企战略,全面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 13、大力推进技术进步。乡镇企业发展要切实转变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轨道上来。加大乡镇企业技术改造的力度,更新设备,改造工艺,加快传统产业和现有产品的升级换代。大力推动产学研联合,促进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与乡镇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服务与合作。 14、要加大人才培训力度。要加强乡镇企业人才培训,增加乡镇企业教育培训的资金投入。要建立和完善乡镇企业教育培训体系,组织乡镇企业有计划的开展职工岗位教育培训。要下大力气培养和造就一支懂技术、善经营、严管理、讲奉献的企业经营管理队伍,对年营销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乡镇企业法人代表都要全面培训,继续加强对乡镇企业现有职工的岗位技能培训。县乡两级财政要拨出专项经费,用于乡镇企业的人才培训,全面提高乡镇企业职工整体素质。 15、要加大人才开发力度。大力引进各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积极吸收大中专毕业生和国有企业富余的技术、管理人才到乡镇企业工作。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乡镇企业,对有特殊贡献的技术、管理和营销人才要予以重用、重奖。 五、强化政策扶持,优化乡镇企业发展环境 16、依法保护乡镇企业合法权益。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乡镇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拉赞助、搞评比;不得在乡镇企业中乱开支;不得将减轻的农民负担转嫁到乡镇企业。各地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减轻乡镇企业负担作为《乡镇企业法》执法检查的重点。对全县20家重点骨干乡镇企业实行县级挂牌保护,有关部门进厂检查要经县政府批准,需调帐检查,必须在十天内完成。要建立企业收费登记卡制度。设立进厂收费公告栏,把各部门收费内容进行公示,每季度由纪委、物价、纠风办等有关部门对收费项目、标准进行核查,对违规收费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7、继续对乡镇企业实行税费优惠政策。要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皖发[2000]26号文件对乡镇企业税费优惠政策,乡镇企业职工计税工资可按国家和省规定的上限列支;重点技改项目从投产之日新增效益部分的所得税,市级项目1年内、省级项目2年内、国家级项目3年内,经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可先征收后奖励给企业,用于归还技改项目贷款;新产品经确认后,自鉴定投资之日起,国家级3年内、省级2年内、市级1年内,由当地财政部门将新增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和新增所得税,全部返还企业,专款用于企业技术开发。新办乡村集体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从投产之日起,3年内减免企业所得税。 18、筹办融资担保公司。为解决我县乡镇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今年我县将准备筹办股份制性质的融资担保公司,采取“政府拿一些、企业集一些、社会筹一些”的方式组建,缓解我县资金紧张的局面。 六、切实加强领导,促进乡镇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19、强化对乡镇企业工作的领导。各级党政一把手是发展乡镇企业第一责任人,必须把发展乡镇企业作为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业抓。今后,将把发展乡镇企业实绩作为党政一把手职务升降的重要依据。各级党政一把手是发展乡镇企业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是发展乡镇企业的直接责任人,要全力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树立大局观念,强化服务意识,齐心协力共同抓。县委、县政府将调整乡镇企业领导小组,具体协调解决乡镇企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继续实行县六大班子包点制度和县直帮扶企业制度、调度会制度、督查制度、评议制度等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 20、坚持重奖重罚制度。对发展乡镇企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乡镇、村、企业,由县委、县政府分别授予“优秀乡镇”、“先进行政村”、“先进企业”荣誉称号。继续把发展乡镇企业作为考核乡镇主要负责人政绩的重要内容。县财政根据蒙秘[2001]22号文件精神,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奖励发展乡镇企业先进单位和个人。对在全县乡镇企业综合评比后三名的乡镇,党政一把手、分管负责人、企业办室主任要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不得提拔重用。 21、加强乡镇企业管理队伍建设。乡镇企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机构改革中,乡镇企业队伍在适要保持稳定,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乡镇企业的领导和管理。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要转变作风,加强调查研究,依法行政,改善服务,切实履行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的行政职能。乡镇企业委员会全体工作人员对全县二十家骨干企业建立联系包点制度,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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