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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迟寺遗址整个建筑群经过周密的规划,各排基址的建造方法基本相同。整个聚落按照统一模式建造。第一阶段所揭露出的红烧土房址计41间,大部分保存较好,结构清晰,为研究其建筑技术提供了可靠的资料。各基址分别由主墙和隔墙两部分组成。各房址由墙壁、门、居住面、灶、室内柱及屋顶六个部分构成。现分述如下:
一、选址与挖槽
一般来说,建筑基址选在地势相对较高的地方,或建在缓坡上。例如2号基址的西北端距现地表仅几十厘米,而该基址的东南端却距现地表近1.7米,形成西高东低的走势。建房采用先挖基穴,然后在基穴的周围再挖出基槽的方法。基穴的深浅既视地势的高低而定,同时又根据每间房址的位置情况而定,以达到房内地面基本水平为标准。坡上部基穴稍深,坡下部较浅,房址后部较深,前面较浅,有些地方所挖基穴的深度仅能达到铺垫地面所需的深度要求。类似2号基址高低悬殊过大的现象,整个遗址中仅发现一处,建筑基槽顺坡形地势,每一间房的居住面基本保持水平,而整个基址内的六间房,居住面依次低于地势较高处的房址,类阶梯状。门一般位于南墙,门一侧的基穴一般较浅。而相对门道的基穴较深。基穴挖好后,沿穴基缘四围的地表挖出长条状凹形筑墙的基槽,用于栽桩立木。木柱间用绳索捆扎牢固,在凹槽内填以红烧土块拌泥后砸实,木骨外用草泥和烧土块垒砌墙体。
二、墙体
分为主墙与隔墙两种,主墙是房址的维护墙,可以支撑屋顶起承重作用;隔墙起到同一建筑基址内各房址之间分割作用,有的也兼有承重作用。
1、主墙
系指环绕建筑基址四周的外墙。主墙内木骨较少,墙体厚重。有门的一侧穴浅墙高,多少都残留有原墙遗迹。现存高度一般为10厘米~50厘米不等,高者可高于地面半米左右。门相对一侧的基穴较深,穴缘外的墙保存不理想,毁坏严重,大部门仅存墙基。墙基是在穴缘外基槽内先栽入木桩,然后用烧土填充砸实。墙基一般宽0.25米~0.35米、深0.1米~0.3米。以F28~F29为例,四周墙壁共发现柱洞51个。其中北墙25个,以圆形为主,排列不十分紧密,直径一般在10厘米~30厘米,洞深4厘米~52厘米。
这批柱洞深浅差别较大,而且形状各异,木柱已朽,大部分柱洞内残留有黑色炭化木柱的痕迹。木柱间的间隔部分用芦苇等植物的秸杆加以填充,然后再用绳索捆扎牢固,最后起墙。墙基剖面一般呈半圆形,深度不超过居住面。墙基完成后往往不单独进行烧烤,待墙体完成后再统一进行烧烤。另外,作为墙基的填充物,均为大块红烧土拌泥,由于用火烧烤时温度所达的厚薄的不同,形成的红烧土块与拌泥之间颜色上的差别,烧土块颜色较深,拌泥的颜色较浅。
主墙是在墙基基础上,用大量红烧土夹草拌泥抹砌在木骨的两面,墙体的厚度一般与墙基的厚相同。在立柱及捆扎有芦苇等秸杆的墙基上从内外两面抹泥,泥的厚度一般10厘米~15厘米左右。在F21、
F30内发现一块主墙体和屋顶的倒塌部分,墙体为门框一侧的倒塌,长1.2米、厚0.3米,共有三层,以内侧堆砌的最厚,为8厘米、中间的厚4厘米,最外侧厚3厘米。其中内侧一层和最外层烧烤的火候较高,中间一层则较低而呈青灰色。
主墙内的木骨一般直径较小,起支撑作用的除木骨外,红烧土拌泥也能起粘结牢固的作用。当主墙内外泥面抹好后,用火进行烧烤,从而使墙体更加坚固,主墙的加工往往要经历多次拌泥和烧烤的过程,这既可以使墙体增厚,又便于把墙体的烧透。以F8的南墙为例,墙体中木骨稀少,主要建筑材料为红烧土块,有些红烧土块的直径有4厘米~5厘米,将这些红烧土块拌泥后堆砌成墙体,略进行烧烤后再加工墙面,墙面的厚度为1厘米~2厘米,是用细泥拌水稻的结秆及稻壳抹砌而成,至此再进行烧烤,达到内外通透的效果。
最后工序是加工墙面,墙面是用稻壳和秸杆羼和料拌泥进行涂抹,厚度一般在0.5厘米~1厘米之间。F31的居住面上发现大块外墙皮的倒塌堆积。从墙体剖面发现,墙皮曾涂抹过多次,应是该房址使用一段时间后,再次进行维修而留下的痕迹。
值得注意的是,在F28~F29、F37~F38、F42~F43的里墙,有进行精加工处理的现象。一般是里墙经过打磨,使其表面变得平整光滑,再在上面涂以白灰面。有的还在白灰面上再涂一层红彩。这种刻意加工的部位均在北侧里墙,加工的方式独特。
在F18的主墙里侧,发现有立壁柱的现象,这些壁柱一般直径6厘米~9厘米左右,为主墙建好后又在其内侧栽柱,然后抹泥经火烧烤而成,这种现象可能是因为主墙建好后出现一些倾斜,为加固墙体的需要而立的。
2、隔墙
隔墙是两房址之间的公用墙,同一建筑在基址之内,。主墙建成后,用隔墙将整个建筑基址分割成若干间房,隔墙也有一定的承重作用,尤其有些隔墙的木柱较密,墙体较厚,其功能显然不仅仅起分割作用。
隔墙一般不作墙基,直接立在选好的位置上,在加工地面时一块处理,木骨的排列有些相当密集,几乎没有间隙。以F10~F11之间的隔墙为例,在长3.3米的隔墙中,密集排列有20根形状各异的木柱,
其中以椭圆形居多,直径从4至16厘米的不等。在立柱间捆扎以绳索,然后抹泥,泥料同样用红烧土块拌泥抹砌而成,但红烧土块的直径要小于主墙。抹泥的厚度2厘米-8厘米,然后经火烧烤。待烧烤完成后,对墙面再进行加工,墙面的加工往往与居住面一同进行。同样是用稻壳和其秸杆拌泥抹平,有些地方尚留有清晰的手指涂抹的印迹。隔墙的厚度一般在15厘米~25
厘米之间,墙体较薄处由于墙内木柱已朽的缘故,往往形成两层夹墙的现象。在一些较大的房址中,隔墙相对厚些,如在F28与F29间的隔墙,现残高0.16米、厚0.26米~0.30米,
墙体内的红烧土块较大,而且堆砌的也较厚,这种墙起承重作用。反之,房间面积较小的房址,如 F8~F9间的隔墙,现残高0.28米、厚0.14米,其功能主要起分割作用。
三、房门
每一间房址均有独立的进出门,有的房址开有两个门,有的则只开一个门,它们的结构大体相同。大部分建筑基址呈西北-东南走向,门一般朝西南方向,方向与之不同的一些建筑基址,房门都朝着遗址的中心方向。如南北走向的房址,位于遗址东部的门朝西,而位于西部的门则朝东。门道一般高出居住面10~20厘米,同时也略高于室外的地面。门宽60厘米左右。门道上部往往有一平台,用于铺设木质门槛,平台的宽度视门槛的宽度而定。木质门槛一般宽于门道,其两端伸入两侧墙体中。门槛的外侧用细泥斜向涂抹,形成一个护坡。护坡的高度与门槛平齐,斜向护坡的长度视门槛与室外地面的高低而定。高差大的则护坡就长些,反之则短些。护坡涂抹后再用火烧烤。
以F9东侧门为例。该房南墙有两个门,东、西各一门。东侧门宽0.58米,门槛放置于门道的内侧,木质门槛已朽,仅残留有红烧土的凹槽。根据凹槽形状推断,门槛平面呈长方形,长66厘米、宽8厘米、厚4厘米。门槛两侧的墙体上,有木质门框已朽后留下的凹槽痕迹,推断门槛两侧分别立有木质门框。门框的宽度要明显窄于门槛的宽度,根据两侧墙的高度可知门框残高0.34米、宽0.06米、厚0.04米。门槛的宽度大于门的宽度,其两端伸入墙体内,推测门框应是嵌入门槛上的。门槛的外侧,抹出一坡状的门槛护坡,护坡用细泥抹成,并用火烧烤,这样既可以起到保护门槛的作用,同时可以防止雨水的侵入。
四、室内柱
是室内主要的建筑设施之一,均与室内灶台相连。有二根和四根之分,这主要视房址面积的大小或灶台与后墙是否相连而定。面积在10平方米~14
平方米之间的房址,灶台一般与后墙相连,室内柱一般有两个,位于灶台的两个前角;面积在15平方米~20平方米之间的房址,灶台一般独立出来,与后墙不相连,室内柱位于灶台的四个角。除一些小间的具有储藏功能的房址、或一些被毁严重的房址没有发现室内柱外,其它房间普遍存在室内柱。柱的横剖面大多数是圆形,直径一般在8厘米~16厘米之间,柱外通体抹泥并经火烧烤。室内柱与灶台相连,它们是一次处理而成,没发现经过刻意加工的柱础,往往在铺垫居住面的同时,将柱栽在铺垫层上,然后与居住面一同抹泥并同时进行烧烤。
柱下部与居住面相接处抹泥较厚,上部较薄。发掘时往往已成为空心的泥柱,中间木柱已碳化。室内柱直通屋顶,虽然大多房间的室内柱位置略偏,但仍具有一定的支撑作用。除此以外,室内柱还具有界定灶台的范围和便于建档火墙的作用。
以F38为例,室内立两根室内柱,柱高东南角的为0.66米、内径12厘米、外径16厘米,西南角柱高0.64米、内径10厘米、外径12厘米。这是目前发现的保存最为完好的室内柱。从柱子的结构与建筑工艺分析,这是用整根圆木加工而成的,通体都要经过抹泥。观察柱外侧抹泥的现象,发现先后经过了三次加工,每层的厚度不同,以内侧的为最厚,分别进行烧烤。这样可起到防腐和耐火双重功效。在F38灶址附近发现一块倒塌的房顶残块,朝下的一面有一圆形柱洞痕迹,其直径12厘米,与灶台西南角柱洞直径基本相同,推测它们是同一室内柱下部和上部的两个柱洞。反映了灶前室内柱与房顶的关系。
五、 房顶
所有的居住面上都堆满了房址倒塌堆积,大都为成片的烧土,面积大的可达2平方米~3平方米左右,面积小的也将近0.5平方米。房内倒塌堆积面积较大,还保持着原来平整的样子。房址内往往可清理出集中成片烧土块堆积。这些烧土块光滑、平整的一面朝上,朝下的一面也较光滑,但不甚平整。从烧土的剖面可以看出,中间夹有一排形状各异的空洞,洞中往往有木炭,是木骨烧朽后的遗留。木骨一般呈纵向,形状有板形、半圆形、三角形、梯形、不规则形等,而很少见到圆形。横剖烧土,其间木骨成排,间距较密,两木骨间是成束的杆状物填充痕,现已成为细密的浅凹槽。显然这些应是房顶的倒塌堆积。杨鸿勋先生现场考察后认为,当时的房顶是两面坡式。木檩间填以植物茎叶,然后从内外两面抹泥,合成房的外顶和内吊顶。屋顶抹泥厚于房内吊顶抹泥,外顶泥的厚度一般在15厘米~20厘米,吊顶泥的厚度一般在5厘米左右,整体厚一般在20厘米~25厘米左右,房顶外有涂抹白灰面现象。通过对房顶堆积的检测,发现其中含有大量芦苇的植物硅酸体。由此可知,芦苇应是一种主要的辅助建筑材料。
以F38为例。在房址的东北角发现一块斜立着的屋顶倒塌残块,从木骨处裂开,内侧吊顶现存的厚度5厘米~8厘米左右,保存的烧土面不甚平整,属房内吊顶残块。上有清晰的纵向木檩痕迹,排列十分密集,主要为不规则板形,一般宽10厘米~13厘米、厚5厘米左右。现在所见残块不见屋顶最外侧的抹面,推测外侧的厚度应比内侧更厚些,整个房顶抹泥的厚度该在20厘米~25厘米左右。F39顶部堆积中发现三层薄泥和三层白灰面,每层泥厚1厘米,反映了房顶曾经过多次维修。
六、 地面
地面包括垫层和居住面两部分,居住面加工前先在基穴进行铺垫。该工序是在主墙和隔墙都建起来后进行的。从F8东墙被打破的剖面及一些残房址剖面观察,这两种墙体都没有伸入居住面的铺垫层。
1、铺垫层
居住面下的铺垫一般有二层,最下层用黄五花土打底,铺满整个房基内,经过人工砸实,基本求得地面初步的平整。由于基穴底部不平整,因此垫土的薄厚不同,一般在5厘米~8厘米之间不等。在黄色垫土之上又铺垫一层厚5厘米左右的红烧土颗粒,
这些烧土颗粒极碎且较均匀。如此细碎的烧土颗粒,一方面是人们有意的选择,为的是更好地掌握屋内地面的平整,另一方面在铺垫过程中需要砸实,这样对红烧土块又进行了进一步破碎。经过铺垫后的地面不仅平整,而且十分坚固。这种处理的效果即可以防址地基的下沉,同时也可以使居住面达到防潮的作用。
2、居住面
居住面是对基穴垫土基础上的再加工,起到装修和加固作用。涂抹居住面的原料选择的是较细的粘土,调制成适度的糊状。居住面涂抹加工往往与墙体的加工同时进行,墙角处往往形成圆弧状。其厚一般在1厘米~3厘米,最后再普遍刷一道泥浆。经过上述加工过程后,再对房址进行统一烧烤。烧烤后的居住面不仅十分平整光滑,而且相当坚硬。
以F33为例,该房址的居住面厚2厘米~3厘米左右,经泥浆刷抹后十分光滑。值得注意的是,在该房居住面的北半部、灶址及室内柱上均涂有白灰面,与居住面粘结的并不牢固,极易脱落,应是烧烤后涂抹上去的。居住面刷白灰的现象,在F28、F29、F33、F39等房址中也有类似的现象,但并不普遍,这种对居住址刻意加工的现象,表现出一种很高的审美追求。我们对房址内烧土进行了多种方式的测试,其中通过电子显微镜所作的植物硅酸体监测,发现了大量芦苇的硅酸体。显然芦苇也被用来作建房的重要辅料,同时也不排除作为房内防潮的铺垫物。
七、灶址
房址内相对门的后墙里侧,一般有一个略高出居住面的方形红烧土台。
土台位置有两种情况,面积较小的房间,土台一般与后墙墙体连为一体;面积较大的房间,土台往往与后墙有20厘米~30厘米左右的距离,独立建于室中偏于一侧的居住面上。土台面积大约1米平方米左右,台面一般高出居住面2厘米~5厘米。台面平整光滑,中心部位呈紫红色与周围颜色不同,应是反复用火而形成的,显然土台是房内的灶址。与后墙相连的灶址,在其外侧的两个角分别立一根室内柱;而独立灶址则在四个角立柱,形成一个相对固定的空间。灶址的结构简单,与居住面加工同时进行,在铺垫居住面的同时竖立灶前木柱,立柱、居住面与灶台统一抹泥。灶台是在居住面垫土时加厚而成,一般高出居住面2-3厘米左右,为烧火做饭的地方。
在F20和F30灶址边缘,发现了挡火墙的遗迹。其中F20的结构较为清楚,该房址门朝东南,门相对的后墙(西墙)中部建一方形灶台,台边长1米左右。台的北缘残存一薄墙,
墙体现残高0.34米、宽0.14米,属于档火墙一类设施。其一端与西墙相连,另一端连接室内柱。墙体较薄,其间发现了13个圆形柱洞,洞的直径4厘米左右。
火墙两面均经抹泥,并经烧烤。档火墙是灶台建好后再加工而成的,没有构成对原灶台面的破坏,而居住面与灶面连为一体。
面积较大房址的灶台相对独立,与门相对的后墙不相连接,灶台与后墙中间有20厘米~30厘米的距离。灶台平面呈正方形,面积在1平方米左右,没发现其它特殊的结构。以F28灶台为例,其边长1.1米左右,台面高出居住面2厘米~3厘米。台的中心部位因长期使用表层红烧土剥离,形成四周略高,中部稍低的凹弧状。在灶台附近及周围主要分布有8件鼎、2件罐、1件壶、1件豆等,而西墙和南墙附近仅发现2件鼎。器物以灶台为中心摆放,表明其在生活中占有重要位置。
八、烧烤技术
每一处建筑基址从选址到落成往往需要多道工序,其中包括:挖基穴;建主墙;用隔墙将这个建筑基址分割成若干间房址;加工居住面、灶址和室内柱。然后进行烧烤,烧烤一般经过多次。
F21中发现的一块墙体,共经过四次加工,每次抹泥的厚度约3厘米,
为使墙体更加坚固和使墙体烧透,每加工完一次都要进行烧烤。墙体的烧成温度较高,颜色呈砖红色。
通过对建筑结构和建造技术的分析,其烧烤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挖基穴、建造主墙、隔墙及门道等,并进行初步烧烤。第二阶段,建造居住面、室内柱及灶址,再次烧烤。第三阶段,在前后墙上敷设木棍,内外抹泥,最后烧烤。为便于比较研究,我们把排房建筑的结构作了详细的统计,从中可以看出各房址的基本情况。
烧烤技术在我国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建筑技术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尤为在黄河中游地区、黄淮地区及汉水流域,近年来又在枣阳雕龙碑、邓州八里岗等遗址中也发现了红烧土房址,为研究这一独特的建筑模式,提供了丰富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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