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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特征:
尉迟寺大汶口文化晚期遗存保存比较好,各类遗迹、遗物丰富,并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是皖北地区经过大规模发掘的大汶口文化晚期一处典型遗址。
该遗址揭露出了一处较为完整的大汶口文化晚期的聚落遗存。它由一条宽近30米、深4、5米的椭圆形围沟环绕,形成一处较为完整的聚落。第一阶段发掘结束为止,已经揭露出建筑基址12处,每一处基址都由二间以上的房址组成,有规律的分布在环沟内。沟中部偏北揭露出由2处共11间房址组成的、一字排开的房基址长达60余米,其南20米是另一排长近百米的建筑基址。这两排长达数十米的建筑基址,是该聚落的中心建筑。沟内的东、西和南侧分布着由二或二间以上为一组的建筑基址,结合钻探资料推断该聚落是一处规划合理,错落有致的聚落群体。大多数建筑基址呈西北-东南走向,基址中的每间房址的门均朝西南。
基址一般选在高出当时地面的缓坡上,为浅穴式方形,房址内居住面基本水平,坡上部的基穴深度比坡下部的基穴要深。沿穴外四周立柱起墙,房与房之间用木骨泥墙分隔。西北-东西走向的建筑基址中,各房址的门都开在基址内的南墙,大间房址一般有二个门,小间房址一般一个门。门坎用木质板条镶嵌,门两侧有立柱支撑。墙体及居住面经过烧烤。灶台靠北墙中部位的居住面上,大多台面呈紫红色,台上及其附近往往存留着日用陶器,有的房址灶台前的居住面上也发现紫红色烧火痕迹。这种风格的聚落遗存还发现于皖北其它同期遗址,由此构成皖北大汶口文化晚期遗存的一个主要特征。
灰坑主要有圆形、椭圆形、长方形、圆角长方形和不规则形五类。其中有些灰坑经过较细致的加工,具有窖穴的功能。例如H106和H44等灰坑内堆积单纯,几乎全是红烧土块,并掺杂有许多草木灰,很少见其它杂物。该类坑位于房址附近,坑中出土大量烧土块且无其它遗物,推测该类坑与加工和储存建筑材料有关。另一类灰坑只葬家畜,一般葬一完整的家畜个体,主要是猪,个别是狗,坑内堆积单纯具有专用坑性质,我们称之为兽坑以区别于一般所说的灰坑。这些兽坑基本沿围沟东侧成弧形分布,大多与建筑基址同层,它们应与建房有关,估计是基建开始前用于祭祀的遗存。
墓葬均为竖穴土坑,儿童流行瓮棺葬,瓮棺也是土坑葬。成人与儿童墓穴的挖掘方法相同,方向也基本一致,一般在135度左右。儿童墓坑的大小无固定模式,依葬具的大小而定。葬式以仰身直肢为主,也存在屈肢或侧身直肢的情况。成人葬中存在二层台的墓,但数量较少。墓中随葬品的数量多少悬殊,最多的可达数十件。大多数成人墓少见或不见随葬品。随葬品数量
较多的墓中有的带二层台,随葬品置于二层台上,这些墓中的随葬品一般是日用陶器。随葬品少的墓一般是一、二件,且多是生产工具。用猪作随葬品曾较广泛的流行于新石器时代许多遗存中,在尉迟寺大汶口文化晚期埋葬中,未发现用整猪作随葬品的例子,但发现用猪下颌骨作随葬品的墓例,用猪不同部位骨胳拼凑一块作随葬品的现象较普遍。儿童流行瓮棺葬,葬具大多是日常生活所用的大型陶器。根据死者的年令不同,采用不同的埋葬方式,其区别主要反映在葬具组合上。两件器物做葬具的墓主人一般是婴儿,直接被放在完整的陶器中,葬具是一件大型器物和一件小型器物的组合,体型较大的器物以大口尊为多,遗址中发现的大口尊(陶片除外)大多数来自瓮棺葬,刻划符号也见于该类器;个体较大的幼儿,使用的葬具至少用二件以上的陶器组合成棺具;再大些的儿童由多件器物组合做葬具,出土时器物都已破碎,但破碎的陶片一般较大且排列整齐,骨架放置在打碎的陶片上,上面再盖陶片,陶器似乎被有意打破,专门用来做葬具的,往往上盖下铺的陶片可以复原成完整的器物。
文化遗物按质料分有石、骨、蚌、角和陶器等,石器和骨器大部分加工精细,器表经过磨光,钻孔技术成熟,器型规整。具有典型特征的生产和生活用具有:石钺、楔形石锛、石刀、骨凿、蚌刀和蚌镰,陶纺轮不仅数量多而且以其一面多刻划图案为特色。
陶器数量最多、型制稳定、特点突出:陶器制作主要是手制,采用泥条盘筑法,小型器物直接捏塑而成 。普遍采用分段制作然后组装的工艺技术。器口、器耳、器足等先预制,再与器体套接或按捏上去。长颈壶、、罐等器采取的是分段粘对法,壶颈与壶身是分别预制;的三个袋足、颈部和把手等部件也是分别预制,然后再行粘对,外表抹平,有些器的内壁往往留下粘接痕。陶器按质料分为夹砂和泥质两大类,夹砂陶中有羼和少量碎蚌壳的现象。夹砂陶有夹粗砂和夹细砂之分。陶色主要以红色和灰色为基本色调,分为红褐、灰褐和浅灰色,另外还有橙黄、灰黑和褐色等几种。夹砂陶以红褐陶为主,其次是灰褐陶和灰陶,还有一定数量棕褐陶。泥质陶以灰陶和黑陶为主,一定数量的红陶和少量的白陶,灰陶中有些为浅灰色,黑陶多为磨光陶。由于烧制技术或火候原因,在夹砂陶中常常出现陶色不纯的现象,红褐陶中有些标本的器内壁往往呈灰黑色,泥质陶存在器表灰或黑色,胎心为红或灰色的现象。磨光黑陶烧制技术较高,器内外表面均呈黑色,陶质也很硬。素面陶占一定比例,一般经过磨光。纹饰以篮纹数量最多,是器物上的主导纹饰,主要用在罐和鼎一类生活用具上,它可分粗、中、细三种。分横向和右斜两种主要拍施方式。附加堆纹是一种较为普遍的、具有辅助性质的纹饰,有时与篮纹同饰在一件器物上。较常见的有绳索状、连续按窝状、鸡冠耳状、凸棱等。另外还有绳纹、
刻划纹、镂孔。刻划符号与山东凌阳河大汶口文化遗存发现的同类符号的图案或纹样基本相同。 主要发现在大口厚壁瓮器腹上部 ,符号由几个独立的闭合线图案组成,其中有些图案用红彩涂抹。
陶器器型主要是三足器、平底器和圈足器,圜底器极少见。流行流口、把手、颈、三足、附耳、带柄等,遗址中出土大量的器盖,说明带盖器类普遍使用。主要器物有鼎、罐、、长颈壶、短颈壶、高柄杯、缸、尊、钵、碗、盆、豆、、甑、筒形杯、器盖等。其中一些器物数量多,型态稳定,代表了尉迟寺大汶口文化遗存的基本特征,其中最具代表的器物如下:
鼎 是数量最多的一种器物,多是夹砂红褐陶。该类器不管哪种型制,都以圜底为最突出的特征。其中A、B、C类最具代表性。几乎所有的鼎通体饰篮纹,篮纹一般是横向或向右斜拍施,极少的鼎腹饰细绳纹。鼎足分鸭觜形、凿形和扁体条形三种。扁体条形足的面上有纵向凹槽,凿形的足根上往往有按窝。在靠近鼎足根处的腹部往往饰一周附加堆纹。
深腹罐 即本报告中的A、B两类罐。该类罐主要以夹砂红褐陶为大宗,少量红陶或棕色陶,有些器内壁为黑色。该类器大口深腹平底。最大腹径靠近口部或腹中部,腹的中部有鸡冠状附加堆纹做器耳。通体饰
斜篮纹,器底往往留有旋转状篮纹痕。
大口瓮 夹粗砂的红褐陶或灰褐陶,体大厚重。大口直腹尖圜底,腹壁较直呈筒状。一种体形瘦长,一种体形相对较粗。器外表均饰旋转篮纹,且有粗、细之分。其中AⅠ型腹下部较宽似纺锤形,腹径大于口径,发现的刻划符号一般在该型瓮的腹上部靠近口沿的下部。此类器物是瓮棺
葬常用的器具之一,但AⅢ型和AⅣ型主要见于房址内。
直壁缸 均为夹砂灰褐陶,器体较大,数大型器类,但腹壁较大口瓮薄。器型呈筒状,直口直腹平底,口底同径。该类器的最大特点是通体施稀疏的粗篮纹,纹饰上通体又抹一层0.5厘米~1厘米厚的泥,并经烧烤,具有特殊目的。
壶 主要是泥质红陶或泥质青灰色陶,器表经过打磨。该类器物是大汶口文化较典型的器物之一。尉迟寺出土的壶分长颈和短颈两种,长颈壶体较高,小卷沿,颈的高度几乎等于或大于腹的高度,颈一般呈筒状,折肩,腹下部内收成小平底。短颈壶造型与长颈壶大体相同,器体相对较粗,体型短小。
筒形杯 均为泥质青灰色陶,器表磨光,器壁较薄。这种器物在大汶口文化中较为普遍。尉迟寺的该类杯敞口侈沿,器壁直,呈筒状,腹中部稍内束,小平底,素面。一些标本腹外壁靠近器底有一周凹弦纹。不同型式的区别在于直口或侈口、直腹或束腹。个别标本腹部靠下部施一周较宽的红色彩绘。
以夹细砂的红褐陶为主,器表磨光。朝天状长流,颈细长内束,扁腹,袋状足,足尖为实心,系形把手。腹上部往往有一圈附加堆纹。其中一件标本(M67:11)的流嘴呈封闭的管状,这种风格的在大汶口文化分布中心地带的遗存中较为少见。
背壶 是大汶口文化典型器物之一。尉迟寺出土的背壶夹砂灰陶或黄褐陶,器体普遍瘦长,小口长颈,斜折肩,肩部一侧扁平,其相对的一侧有一个三角形乳钉钮,其两侧饰一对半圆形器耳
。
大口罐和圜底鼎的组合,罐和鼎的造型都是遗址中常见的型式。 的腰部内束,束腰处一周抹光。下部鼎的形状是鼓腹圜底或扁腹圜底,下附凿形足或竖向凹槽的扁体足。通体饰横篮纹,个别标本施细绳纹。这种实足
在其它大汶口遗存中未见报道。
甑, 出土甑底残片不少,可复员的标本不多。该类器是尉迟寺遗存中有代表性的一类器物,夹砂红褐陶为主。器型分成鼎形、形和罐形三种。该类器底未见熏烤痕,器底孔洞系从器里向器底方向钻出,其功能可起到澄漏的作用,推测与酿造有关。
圈足豆,或叫高圈足豆,是大汶口文化典型器物之一,事实上这类器物较广泛分布在黄淮地区和长江中下游的新石器文化遗存中。尉迟寺出土的圈足豆泥质灰陶或夹细砂灰褐陶,前者器表磨光。豆盘较浅,下附喇叭状圈足,圈足上刻有镂孔,镂孔有圆形和三角形两种。
高柄杯,在山东大汶口文化中多出自墓葬。夹砂灰褐陶和夹砂红褐陶质器一般器型较小,陶胎较厚;泥质黑陶质,陶胎一般较薄,并经过磨光。夹砂陶高柄杯圆柱形器柄;泥质陶高柄杯,敞口侈沿,器柄呈圆柱状或纺锤状,柄上或有镂孔,喇叭口状底座。
器盖 数量较多,形制稳定。主要有覆碗和覆钵两种型式,另外还有带把器盖,把手多呈喇叭或蘑菇状。前两种多为夹砂红褐陶和夹砂灰褐陶,底缘往往呈花边状;后种一般是泥质灰陶,有些标本器表经过打磨。器盖数量之多,反映出尉迟寺大汶口文化遗存中带盖器物较为普遍,也是该遗存的一个特点。
文化性质及年代 :
一、文化性质 与尉迟寺大汶口文化晚期遗存相同的遗址在皖北分布的比较普遍,其中经过发掘的遗址有灵璧县玉石山、濉溪县石山子、
宿县芦城孜、小山口和古台寺等遗址。这些遗址大汶口文化遗存的基本特点如下:均位于淮河的北岸,自然地理位置处在我国南北气侯交接地带。类似尉迟寺排房建筑基址,在皖北地区大汶口文化晚期遗存中不只一处,该遗址附近的濉溪县安郎寺、蒙城县刘崮堆等遗址都发现了类似的红烧土建筑遗迹。墓葬中成人流行竖穴土坑葬,儿童流行瓮棺葬,这一特点也发现在皖北宿县小山口大汶口文化遗存中。陶器及其组合,既具有大汶口文化的一般特点,又表现出较强的地方特色:夹砂陶和泥质陶是两种主要陶系,夹砂陶以红褐陶为主,其次是灰褐陶和灰陶,还有数量较少的棕褐陶。泥质陶以灰陶和黑陶为主,另有一定数量的红陶和少量的白陶。灰陶中有些为青灰色,黑陶多为磨光陶。纹饰主要见于夹砂陶器物上,篮纹是数量最多、样式也基本稳定、起主导作用的一种纹饰,分横篮纹和斜篮纹两种。泥质陶多素面,
有一定比例的磨光陶,泥质陶的纹饰以弦纹、刻划纹和镂孔最为常见。另外还有细绳纹、附加堆纹和按窝。器型中以三足器、平底器、有柄器为主,圈足器较少,圜底器罕见。器物群体组合以各种类型的鼎和罐为主,另外还有长颈壶、筒形杯、高柄杯、圈足豆、大口瓮、直壁缸、、甑、背壶和器盖等。
事实上,这类遗存的分布范围不仅限于皖北, 河南东部的鹿邑滦台一期文化、 郸城段寨遗址下层的文化面貌与尉迟寺大汶口文化晚期性质基本相同。郸城段寨遗址,是一个高出地面约7米的圆丘遗址,这种崮堆是苏鲁豫皖地区新石器文化遗存一种独具特色的存在形式。段寨下层的陶器,基本与尉迟寺大汶口文化同类器相同,如Ⅰ式、Ⅱ式盘形豆,Ⅰ式宽肩壶等器物。鹿邑栾台遗址的一期文化与尉迟寺大汶口文化晚期处于同一发展阶段。鼎是二者最具特征的器物之一,它以鼓腹罐状,圜底下附凿形足,腹饰篮纹为特色;另外诸如深腹大口罐,圈足豆,器盖等主要代表器物也基本相同,陶器的纹饰都以篮纹为主。具有这些特点的文化遗存,集中发现在皖北及相邻的豫东地区,它们有一个明确的分布区域。
分布在上述地区的以尉迟寺大汶口晚期为代表的一类遗存,具有大汶口文化晚期的一般特征。尤其与相邻的山东境内汶、泗流域的大汶口遗存有许多相同或相似的因素。埋葬习俗上,二者的墓向基本以东为主向,前者多100度左右,后者一般在135左右;二层台的墓,随葬品以日常生活器物为主,多置于二层台上;西夏侯个别墓葬中存在用陶片铺盖的现象,与尉迟寺的"瓦片葬"情况相似。它们之间的关系更多表现在陶器上,具有代表性器物的特点和基本组合上大体相同,例如鼎、、长颈壶、高柄杯、大圈足豆等器物。山东曲阜西夏侯大汶口文化墓地,与尉迟寺大汶口文化遗存同处于大汶口文化晚期阶段。西夏候陶器中的Ⅱ式、Ⅴ式壶(高领罐),与尉迟寺遗址的同类器形接近。邹县野店大汶口文化墓葬里出土的Ⅳ型1式、2式罐形鼎,深腹圜底,下附扁体带凹槽足,其特点与尉迟寺同类器相同;Ⅰ型2式、3式镂孔高柄陶杯,在尉迟寺遗址中能找到相同的器形。滕县岗上村新石器时代墓葬中出土的Ⅱ式豆,与尉迟寺遗址出土的同类豆接近。
但它们之间也存在有明显区别。例如尉迟寺大汶口文化儿童流行瓮棺葬;尉迟寺陶器,夹砂红褐陶的比例较大,纹饰中篮纹相当普遍,细绳纹也比较丰富。代表器物之一的鼎,数量多,形制稳定。以罐形圜底下附三个鸭嘴足、凿状足或带沟槽扁体足为特点。山东汶、泗流域同期遗存的鼎,如野店遗址,除罐形鼎外还有盂形和釜形,后两种鼎不见于尉迟寺遗址;即便与尉迟寺基本相同的罐形鼎,在野店遗址中数量上也不占优势。汶泗流域大汶口文化中的许多典型器物,如觚形杯、盂等器型尚未在皖北发现。尉迟寺遗址中出土的鼎形甑、实芯足的等器物也不见汶、泗流域同期遗存。同时,尉迟寺遗址的浅盘形豆、饰有齿状钮边的器盖、长颈壶等,有别于野店遗址。两者的背水壶差异也十分明显,尉迟寺的背水壶体瘦长,长颈小口,前腹泥突较小,后腹平面也较小;野店的背水壶均是喇叭口,腹两侧附耳,前腹有钩形泥突,后腹平直。两者各自的特点较为突出。由此可见,以尉迟寺大汶口文化晚期为代表的一类遗存,与邻近的汶泗流域大汶口文化同期遗存有较多的区别。该类遗存分布在皖北和与之相邻的河南临界地区,分布地域明确,自身特点清楚,可作为大汶口文化晚期分布在皖北及其相邻地区的一个新的地方类型,我们称之为大汶口文化尉迟寺类型。
二、年代 尉迟寺大汶口文化晚期叠压在同遗址龙山文化层下,又一次提供了大汶口文化晚期与当地龙山文化的相对年代关系。大汶口文化尉迟寺类型经过发掘的萧县花甲寺遗址、宿县古台寺遗址和河南鹿邑栾台遗址、郸城段寨遗址都发现了与当地龙山文化在地层上的叠压关系。
萧县花甲寺遗址,是皖北地区最早经过发掘的大汶口文化遗存。第一次提供了大汶口文化分布可能进入皖北的资料,同时也提供了该类遗存早于当地龙山文化的地层证据。河南鹿邑栾台遗址一期文化属于尉迟寺类型,与该遗址二期文化的地层关系清楚,再次证明该类遗存与当地龙山文化的相对年代关系。这一关系,在河南郸城段寨遗址也得到了证实。
我队在宿县古台寺遗址的发掘,发现了皖北早期新石器文化与大汶口文化的地层依据,濉溪石山子遗址的发掘,也揭露出早于大汶口文化遗存在皖北存在的事实。综合分析上述遗址中的地层关系,基本建立了皖北史前考古文化发展相对关系在地层上的依据。
关于尉迟寺类型的绝对年代,除尉迟寺遗址外,尚未见新的报道。尉迟寺遗址一期文化遗存共测定了10个碳-14样品。
其中碳14样品分别为从房址、灰坑和地层中采集的木炭或泥碳。碳14数据均经树轮校正(半衰期 5730年),其中4个数据(标本ZK-2691、ZK-2692、ZK-2597、ZK-2598)似嫌偏晚,与实际年代相差较大。例如从同一单位采集的两个样品,一个来自F10居住面,另一个来自F10的柱洞,年代竟差400余年,误差过大。另外两个数据为2800BC左右(ZK-2563数据为2827-2502BC,ZK-2562数据为2876-2478BC),其中ZK-2562所测的标本从遗址中H54采集;其它4个数据分别为2462BC(ZK-2688),2652BC(ZK-2689),2568BC(ZK-2690
),2580BC(ZK-2561),由此尉迟寺类型的年代大约距今4600~4800年左右。
其它地区同期遗存提供的碳14数据,与尉迟寺类型基本吻合。山东胶县三里河大汶口文化测定的碳14年代数据出现矛盾,研究者参考东海峪下层碳14数据,推定三里河大汶口文化年代距今大约4500年前后。邹县野店大汶口文化墓葬可分为五期,第五期相当于大汶口文化晚期阶段,该期的绝对年代缺乏相应测定的数据,研究者参照其它同期遗存测定的数据,推断野店大汶口文化晚期墓葬的绝对年代距今4600年左右。由此可知,大汶口文化晚期遗存的年代大约距今4600年。尉迟寺类型属于大汶口文化晚期,其绝对年代距今4600年前后,与其发展阶段基本相符。
尉迟寺类型分布区域应是大汶口文化分布的边缘地区,属于大汶口文化晚期。尉迟寺类型在尉迟寺遗址中可分为连续发展的三个时间段,早段年代测定数据距今4800年,基本可以代表尉迟类型的上限。因此,尉迟寺类型在尉迟寺遗址大约有200年的发展过程,它与龙山文化有着密切的发展关系。尽管龙山文化的遗物发现较少,但从典型器物的演变来看,具有一定的承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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