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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人员对尉迟寺聚落遗存的分析

http://www.chinacattle.com  2001年5月02日 11:30

 

   尉迟寺遗址双间房子和多间房子的出现,是时代发展的特征。严文明教授认为,“不应仅仅看作是建筑技术的一种进步,还应考虑到是否因为家庭形态的发展而对住房提出了改变格局的实际需求”。应该说,在建筑技术进步的前提下,人们已有能力根据家庭的组合情况在居住方面作出的规划和安排。

  在成排成组的房子内,后墙和隔墙都是公用的。这种房子的组合结构和建筑形式,显然与当时的个体家庭生活方式相适应,这也是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的必然产物。

  前面提到的主体建筑,目前仅清理了两端的各两间,所以还无法知道是由几个生活单元所组成,而其他部位的建筑组合,主要根据保存完整的或破坏后残存的迹象来判断。有的地方两间为一组或多间为一组,其迹象十分清楚,甚至能够看出居住房间与储藏房间的分布格局,并能明显地看出居住间和储藏间内的器物分布情况。但有的部位,虽然仅清理出两间或一间,但可能与当时的实际间数存在出入。例如,在遗址南部清理的两间房址,尽管居住面及室内器物保存完好,但四周的主墙已破坏的荡然无存,只能看出中间隔墙的残迹把两间房子连成一个整体,但它的两端究竟是由几间组成,仍不清楚。

  但是,有一种迹象可以肯定地说,每组房子或每个生活单元的前面,都有面积不等的活动广场,只是有的没有保存下来罢了。

  尉迟寺聚落遗址中的房屋建筑方法是相同的,在布局和风格上,均经过了周密计划,精心设计,是统一规划,统一营建的一项伟大工程。这种有计划、有组织的营建活动,只有在具备了很强的群体意识和相当严密的集体组织的情况下才能完成。

  每间房子都经过了挖槽、立柱、抹泥、烧烤等几项工序。从倒塌的情况看,有的墙体经过了多次抹泥和多次烧烤,因而也形成了多层墙面。这种现象说明,房子经过了长期的使用和维修加固,才形成了多层的墙体,这种比较厚的墙体,同时也加大了整个房顶的承重能力。

  在对居住面的处理方面,也达到了非常精细的程度。F28、29、33号房址北墙附近的居住面,发现了经过打磨后又涂白灰的现象,有的墙体除涂白灰外,还涂有一层红彩,起到了一定的装饰效果。每间房子的主墙内,都有密集的木柱,主要起到支撑墙体的作用,形成所谓的木骨泥墙。除此之外,大间房子内另设有室内柱,同样为了起到支撑房顶的作用。

  房顶是在抹泥之前纵向敷设木棍,排列相当密集,从内外两面抹泥,形成光滑的一面坡屋顶。从倒塌后的屋顶堆积来看,当时排列的密集木柱,仍清晰可见。

  作为居住使用的大间房子,其室内设施大致相同,都在靠近后墙位置设有一个略高出居住面的方形土台,成为室内的一个主要设施。台面光滑平整,与居住面烧成一个整体,面积为1米左右见方。该土台有的与后墙相连,有的则与后墙分开,生活用具大部分放在土台上和土台周围。与后墙分开的土台,在四角分别立有四根木柱,直通房顶,与后墙相连的土台,只在前面两角立有木柱。这种木柱,一是作为土台设施的一部分,另外,由于它直通房顶,同样也起到支撑房顶的作用。在土台的四周,有的还完整的保留着一段隔墙,使方土台在室内又成为一个相对固定的空间,保存完整的隔墙,其木棍痕迹还清晰可见。根据古建筑专家杨鸿勋先生现场鉴定,方土台就是当时人们烧火做饭的地方,方土台两边的隔墙就是为了挡火而专门设置的挡火墙。

  每间房门的设置具有一定的科学性,由于整个聚落的排房建筑,多呈东南--西北向布局,因而房门均朝西南,这是一天中采光最长的方位,有些方向与之不同的房子,门都朝着中心方向,表现出了一个凝聚力很强的集体。作为居住使用的大间房子,一般设有两门,而作为储藏使用的小间房子,只设一门。无论是一门还是两门,其建筑结构大致相同。门道一般宽60公分左右,在内侧都铺设有木质门槛,形成一个小小的台面。在门槛的两侧又立有木质门框,根据迹象判断,门框是直接嵌入门槛之上的,并与主墙体固定在一起。由于房子多为浅穴式建筑,所以,门道与居住面形成了台阶的形式。

  根据对大间房子出土器物的统计,凡是作为居住使用的房间,出土器物的数量都比较多,种类也比较齐全,一般都拥有生活用具鼎、罐、壶、盆、杯、尊、器盖等,生产工具有锛、凿、镰、铲以及陶拍、纺轮等。有的在一间房内出土各种器物达80多件。根据对第37号房址出土器物的统计,有各种形式的鼎四件、罐三件、带流罐三件、厚壁缸一件、陶箅子一件、杯形尊三件、觚形杯一件、筒形杯三件、小陶杯两件、碗一件、高柄杯九件、器盖六件、陶铃一件、纺轮八件、骨镞一件、石斧一件、陶拍两件、石楔器两件、石钺一件、石锛四件、陶棒一件、磨盘一件、蚌铲一件。从这些器物来看,完全能够满足一个生活单位或家庭从生产到生活所必需的器具。所以,他们既是生产单位又是消费单位,体现出了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态。这种现象也反映了居民家庭生活和婚姻关系的变动所产生的深刻影响。

  从清理的迹象看出,整个建筑群中的各排基址,其建造方法基本相同,而且都是选在地势较高的地方。目前,在遗址中共清理出成排的房子41间,多为两间以上成组的建筑群体,在每组中,又以大间和小间连在一起,形成了浑然一体的建筑格局。在多间组的建筑前面,均有一处活动广场,尽管面积不尽相同,或保存的情况有好有坏,但广场和房子却构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统一体,更加显示了每组房子在整个聚落中的固定位置。

  从成排成组的房子来看,又形成了一个有分有合的整体,每处以生活单元为组的房子,即组成了一个生产和消费单位,体现出了一夫一妻制家庭的相对独立性。

  尉迟寺聚落的显著特点是,每一组房基址,都是分别由大间和小间组成的,大间房址设有一门或两门,房内有独立的灶址和成组的生活器具以及数量不等的生产工具。由此可见,居住在大间里的人们,属于一个稳定的生产单位和消费单位,构成了一个一夫一妻制的家庭。这种居住形式,反映了社会组织和居住人口结构发生的重大变化,说明了各生活单元中居住者之间的密切关系,是社会组织变革的反映。

  在这批房子周围,一条椭圆形围壕把聚落团团围住,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氏族集体。围壕的宽度为25--30米,南北跨度240米,东西跨度220米,深4.5米。房屋均建在围壕之内,形成了一个封闭式的建筑格局。在新石器时代聚落遗址中,不同规模的围沟曾有普遍发现,但是,象这种的大型围壕和房屋建筑为一体的聚落群址,在史前考古中还是不多见的,它展现了尉迟寺史前聚落的等级和规模,同时也显示出皖北地区原始社会末期聚落的稳固和壮大。

  这种现象的存在不是偶然的,尉迟寺聚落遗存也不是孤立的。我们通过皖北地区大汶口文化聚落遗址群的初步考察,了解到了在安徽北部地区,在大汶口文化晚期阶段,存在着一批聚落与聚落之间有连带关系的遗址达十余处。但是,这些聚落遗址的面积和规模,均小于尉迟寺遗址,如果把尉迟寺遗址定为一级聚落,那么,其他遗址均属于二、三级聚落的规模,这就体现出了尉迟寺遗址具有中心聚落的性质,也可能是一个经济和社会权利的中心。尉迟寺聚落的居民,无论在财富上还是在地位上,都应该比周围其他聚落为高。从中心聚落和半从属聚落来看,当时已经发生了不平等的现象,形成了不同的等级和阶层。从皖北地区密集的聚落群来看,也是当时经济、文化相当发达的地区。

  应该说,尉迟寺聚落与周围其他聚落相比,在当时的氏族社会中,更具有一种凝聚力和号召力,因为在尉迟寺遗址中,如此宏大的建筑群体,从工作量来说,不是本部落的人所能完成的。目前,尉迟寺遗址清理出房子41间,如果把全部房址揭露,再加上已经被取土破坏掉的房址,至少也有上百间。从建筑风格来看,又不存在时间差,就是说,这批建筑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建成的。如此宏大的工程,并不是少数人所能为之。

  另外,更值得深思的是,聚落周围的巨大壕沟,纯属人力所为。如果把沟的宽度平均按25米计算,可知围壕的面积为10250平方米。如果再把沟的平均深度按4.5米计算,那么,可得知围壕内的土方量为46125立方米,这是一项非常了不起的工程。

  围沟对聚落来说,除起到一定的防御功能外,主要使聚落构成一个整体,众多的考古资料也证实了,到新石器时代晚期,聚落的内聚和向心布局,以构成了时代性极强的标志。

  依据尉迟寺遗址所拥有的房屋建筑来看,估计当时在此居住的人数大约在300人左右,这并不是所有能够参加劳动的实际人数。所以,从建造房屋和挖治围沟的任何一项工程,都不是尉迟寺遗址本身的居民所能完成的,必须要调动附近聚落的居民,组成一个千军万马的劳动大军,利用简单的劳动工具,从事这项宏伟的工程。从这种意义上讲,尉迟寺遗址的等级和地位是不比一般的。因此,尉迟寺聚落,更加显示了这一时期聚落的本质结构和功能,从聚落内部的布局,更加体现出多样化发展的形式。

  显而易见,在尉迟寺遗址,壕沟内的居住区布满了房屋,形成了一个近似于椭圆形的圆圈。从大局上看,不但是一个完整的聚落,而且表现的是一个凝聚式和内向式的格局;从局部上看,又形成了合中有分的独立的生活单位。

  这种统一兴建的观念和建造技术上的难度,则反映了在新石器时代晚期阶段,聚落形态已经发展到了相当成熟的阶段,从房子的布局和小单位的组合以及室内留下的器具来看,使我们可以了解到当时的生活状况、家庭结构和人们互相间的关系。因此,尉迟寺遗址所表现的情况,也体现了新石器时代晚期聚落的普遍特点,在统一设计和统一规划上,尉迟寺遗址可以说是一个典型。

  七十年代,在郑州大河村曾发现过保存较好的直壁木骨泥墙建筑,与尉迟寺遗址相比,有几点较为接近。第一,发现了两间连体的建筑风格,门下设有门槛;第二,在房间内,也有一个近似于方形的烧土台,台角立有圆形空心烧土柱并设有挡火墙;第三,室内器物多放在土台上和土台周围。

  早在仰韶文化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半穴式木骨涂泥的建筑方法,奠定了中国古典建筑土木混合结构的传统。半坡遗址的许多房子,尽管形状多为圆形和不规则形,但在泥墙内都有不同形状的木骨遗迹,并且出现了树立壁柱的房子,代表着当时一种先进的建筑形式。

  在姜寨遗址,在用大壕沟围起来的居住区内,存在有五个大的群落,合计100多座房子,并拥有一个约1400多平方米的活动广场,房子的门都朝向中间的活动广场,形成了一种有分有合的布局形式。

  近年来,在大汶口文化阶段或相当于大汶口文化阶段,发现的红烧土建筑越来越多,与尉迟寺遗址类似的有河南郑州八里岗、湖北枣阳雕龙碑以及河南淅川黄楝树遗址的排房、下王岗遗址的长屋等。

  八里岗遗址发现了单间、双间及多间的排房式建筑,房门设有木质门槛,室内设有方形土台和挡火墙。雕龙碑遗址的多间建筑,不象尉迟寺遗址那样成排成组,而是把一大间分隔成若干小间。由此可见,雕龙碑史前聚落的建造方式,则注重了居住内部的空间分割,体现出了对房间不同的使用功能,但它的建筑形式与排房较为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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